“非正式程序”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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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宏伟.“非正式程序”研究[J].当代法学,2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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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宏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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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邮编510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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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非正式程序的基本界定 “非正式程序”一词,最早出现在美国反托拉斯法文献之中,并且不甚严谨地广泛使用至今。反托拉斯法的研究者早就发现.从主管机构的业务报告和法律的判决之中还远不能看到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全貌,更多的案件是主管机关与企业双方以息事宁人的方式,不经裁判、处分,甚至不留记录地解决。这种双方当事人之间非强制的,不经正式的司法裁判地解决反托拉斯争诉案件的过程与方式便被称为“非正式程序”。① 调整我们的视野,多观察几个国家,我们便能清楚地发现,这种程序绝非是美国务实主义法律文化的特产,相反,它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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