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青年律师问题的思考,首先必须遵循两个规则,第一是逻辑,第二是辩证。所谓逻辑规则,就是我们思考问题一定要符合客观规律,符合逻辑,不要死钻牛角尖。骑着白马的是多情的王子,一般不认为是无情无义的唐僧。带着翅膀的人是天使,一般不认为是“鸟人”。其次,我认为思考还必须遵循辩证规则。之所以讲辩证规则,主要是要说明青年律师劣势和优势的切换问题。老子曾说过“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意思就是说祸福都不是绝对的,在一定条件下会互相转化。“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说的也是这个道理。青年律师在事业发展过程中,由于初来乍到,初出茅庐,难免知名度不高,案源匮乏,业绩不好。其实,案源、业务、业绩用一个具体的符号或者慨念来表述,就是“钱”多或“钱”少的问题。在这里,我要说明一下,以避免误解。“钱”其实是一个中性的东西,钱可以办好事,也可以办坏事。讲到“钱”,我们律师也不必羞羞笞答、遮遮掩掩。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讲到“钱”必然想到“赚钱”,有人说赚钱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第一阶段是“靠人去赚钱”,第二阶段是“钱赚钱”,第三阶段就是“钱找人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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