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弹炒隐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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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乾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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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何谓“隐私”?隐者,藏而不露;私者,属于个人的东西。所以隐私就是不愿告人或不愿意公开的个人之事。这是人性使然,所以也是一种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但这是就一般意义而言的,即对大众来说是如此。作为公众人物,不管是官员,还是演艺明星,他们必然要失去一部分隐私。这不是法律不保护他们的权利,而是他们的社会角色要求他们“牺牲”掉一部分“权利”。其中官员私人档案和私人行状的透明性,是为了廉政和公众监督的需要,这也符合法治精神。那么演艺明星呢?人们虽然不能要求他们暴露一切隐私,法律从原则上说也应该保护他们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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