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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9年10月31日

关 键 词:外交机构  特命全权大使  外交人员  二等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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