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区矫正 维护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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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娇华.加强社区矫正 维护社会稳定[J].天津人大,2013(6):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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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娇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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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东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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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去年1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正式由公安机关移交到司法行政机关。同年6月,天津市出台了《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一年来,河东区司法局注重社区矫正网络化管理,狠抓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的落实,使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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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矫正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 司法行政机关 网络化管理 公安机关 重新犯罪 和谐稳定 天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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