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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加强和改进人大的监督工作(下)
作者姓名:杨景宇
摘    要:四、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主要内容、形式和程序(一)关于对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监督监督法第二章总结成功的实践经验,对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和法院、检察院专项工作作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主要体现以下三个特点:

关 键 词:人大常委会  监督工作  检察院工作  实践经验  程序化  监督权  监督法  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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