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会保险法“先行支付制度”形同虚设 |
| |
引用本文: | 陈磊.生会保险法“先行支付制度”形同虚设[J].工友,2012(8):14-16. |
| |
作者姓名: | 陈磊 |
| |
摘 要: | 走路缓慢,腿一瘸一瘸,丧失劳动能力,这是张全占对侄儿张伟光近况的描述。两年前,从河北到北京打工的张伟光,工作期间遭遇工伤事故,导致腰椎多处骨折。张伟光虽然几经波折获得了工伤认定,但至今没拿到一分钱。他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向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但得到的答案是北京地区还没有实施先行支付制度。
|
关 键 词: | 《社会保险法》 支付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 北京地区 劳动能力 工伤事故 工伤认定 张伟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