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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摘 要:
企业停产整顿和解散有新规定最近,国家经贸委、体改委联合发文,对企业停产整顿和解散作出新规定:一、企业停产整顿期限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在停产期间,经有关银行批准,企业原有贷款自批准整顿之日起计息缓收。二、经财政部门批准,可适当减税。三、实行承包的企业,财税部门应准许其暂停上交承包利润,组织生产自救。需行业保险金扶持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四、解散企业注销前,企业主管部门应尽可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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