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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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建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J].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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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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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 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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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位代表:现将人民法院1993年的工作情况和1994年的工作任务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坚持“严打”斗争,维护社会稳定 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障。1993年,全国法院继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403267件,审结403177件。判决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人犯45192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173897人,占总数的38.48%,比上年上升3.86个百分点;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的269652人;免予刑事处分的6371人;宣告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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