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四川省宣汉县把五保供养工作纳入全县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五保供养工作出现了可喜变化。一是按照国务院《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认真核定五保对象,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二是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每人每月不低干56元.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三是五保供养金由县财政转移支付,同时建立健全账务,实行专账、专户管理,有条件的地方五保供养金由银行直接发到五保对象手中,杜绝了克扣,挪用五保供养金的现象;四是建立定期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督促五保供养政策的全面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做好五保分散供养工作的同时.县民政局提出用3—5年的时问,将全县52所旧型敬老院进行改造、扩建或新建14所“设施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的新型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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