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债权人的撤销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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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雅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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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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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合同法》确立了债权人撤销权这一重要制度,它与代位权制度共同构筑成债的保全制度,这从根本上弥补了我国立法的缺陷。尤其对于抵制经济转型期层出不穷的赖债事件有着充分的现实价值。本文从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性质、成立要件、行使、效力及其与民事行为的撤销权的区别这几方面入手,就理论界所争议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并针对立法上的不足提出了建议,以期有益于司法实践工作。最后,笔者就债权人撤销权的制度化构建提出三点设想。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和性质债权人撤销权又称废罢诉讼,依《合同法》第74条撤销权是指债务人放弃债务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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