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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忘却的历史 记“律师二所”和兼职律师、特邀律师的奉献
引用本文:刘晓峰.不能忘却的历史 记“律师二所”和兼职律师、特邀律师的奉献[J].中国律师,2010(5):83-84.
作者姓名:刘晓峰
摘    要:中国的律师制度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1957年以后,大多数律师被下放到基层或农村,律师制度也随之消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拨乱反正,随着恢复重建中国律师制度,律师机构开始恢复。那时律师机构叫“法律顾问处”,法律顾问处是国家办的,律师属机关编制。

关 键 词:兼职律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历史  律师制度  律师机构  法律顾问  50年代  拨乱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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