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摘    要:<正>宁党办[2017]33号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宁各单位,各大型企业:《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3月30日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