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博士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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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被取保当日即擅自离开居住地能否没收其保证金法博士:犯罪嫌疑人吴某因涉嫌赌博罪,于2003年7月11日上午被公安机关由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决定书上取保的期限起算时间为7月12日(1月的文书规定填写是变更措施的当日,即7月11日)。吴某11日下午即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县,并毁灭有关证据(民警取得两份证人证言)。在此种情况下,能否按照刑诉法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没收其保证金?请予解答。河北曹光明曹光明同志: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期间以内”以及新的刑事法律文书要求填写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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