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主体视角下的共享析论 |
| |
摘 要: | 立足于"公民"主体,有助于从"国家-公民"(权利)与"公民-国家"(义务)双向度视角对共享进行诠释。共享是平等公民权利的"应有",即公民对平等——人格尊严平等、机会平等、社会保障平等的权利的享有,以及平等权下的共享权——给付请求权的吁求。共享重在积极公民的"应责",积极公民是劳动创造的主体,担负共创责任;积极公民是共享参与主体,在参与中维护公共利益,供给公共服务;同时,共享又塑造着积极公民。共享旨归于公民利益和谐,"剩余共享"是公民利益和谐的现实基础,"合作理性"是公民利益和谐的理性前提,分配正义是公民利益和谐的制度保障。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