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反窃电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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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11月30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吉林省反窃电条例》已由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11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保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电网安全和供、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窃电是指电力用户采用下列非法方式侵占、使用电能的行为:(一)擅自在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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