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改革——从课税单位谈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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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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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政法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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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改革一直是近年来大家热议的话题,改革重点大多围绕征收模式、免征额及课税单位三个方面。本文从我国以个人为单位计征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出发,与以家庭为单位计征个税的优劣进行对比。提出选择家庭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单位更为合理,指出了实现从个人计征到家庭计征的转变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按家庭课征可使个人所得税实现调节收入差距、追求实质公平职能,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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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个人所得税 法律制度 课税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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