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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公司设立瑕疵之救济
引用本文:毛水龙.刍议公司设立瑕疵之救济[J].法制博览,2013(1):226+225.
作者姓名:毛水龙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摘    要:公司设立瑕疵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瑕疵对于公司法人人格的影响究竟应该如何予以调整乃是各国立法面临的价值选择。然而法人的人格是法律所赋予的,其丧失亦应有法律直接规定。以行政撤销的手段剥夺瑕疵公司的人格存在着逻辑上的矛盾。

关 键 词:公司设立瑕疵  无效宣告  可撤销之诉  瑕疵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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