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施行.为贯彻落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切实保护好我省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从2011年8月起,我厅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调研,依照《非遗法》,从我省实际出发,学习借鉴已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10多个省(市、区)好的做法,起草了《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随后又多次征求了各市文化主管部门、非遗保护中心和法制咨询专家的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和完善.2012年10月,我厅将《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征求意见,得到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将其列入我省2013年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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