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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患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罪若干问题探析
引用本文:李希慧.明知患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罪若干问题探析[J].河北法学,1992(2).
作者姓名:李希慧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学 博士生
摘    要:一、明知患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罪罪名的法律根据1991年9月4日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5条第1款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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