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保留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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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君宜.所有权保留制度研究[J].山东审判,2004,20(3):3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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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君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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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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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引言 所有权保留制度,是指在买卖(主要是分期付款买 卖)合同中,买受人虽先占有,使用标的物,但在双方当 事人约定的特定条件成就之前,出卖人仍保留标的物 的所有权,待条件成就之后,再将所有权转给买受人的 制度(英美法中对类似的制度称为"附条件买卖",即 conditional sale)。所有权保留制度起源极早,罗马法 中即有类似制度。近现代以来,此制度在各国立法中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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