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我国现阶段行政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一)我国传统的行政体制二战以来,发展中国家的行政体制特点之一,是具有显著的主观因素.主要表现在国家政权的高度集中性,国家领导人的特殊作用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所谓“政权个人化”,他们竭力使自己的领导广泛地体现法律,他们通常是唯一的执政党的首脑,同时又是行政长官,最后又是官方意识形态的代表者,有时还是奠基人.发展中国家的行政体制特点之二,是行政文化与民主机制的不发达,习惯势力和传统行为准则对行政生活的巨大影响.上述这两个特点是所有发展中国家的共性问题,在我国原有的行政体制中也有体现.我国原有的行政体制以权力高度集中为基本特征,它具有三个特点: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权力分配上表现为中央政府高度集权;在政府对经济管理上表现为政经不分、政企不分,政府集中经济管理权过多,实行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直接微观控制;在政府机构设置上表现为机构庞大臃肿而效率低下.权力淤积在各级政府部门.企业缺乏应有的生机和活力;但经济体制的改革,使企业的行为日益多样化、复杂化,与政府僵化的管理体制形成了尖锐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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