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领域的非刑事法律适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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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万国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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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扬州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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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原本意义上,罪刑法定之“法”仅指刑法。然而,为适应急速变化的社会,同时兼顾刑法的稳定性,当代立法者通过空白罪状和参见罪状的方式,将越来越多的非刑事法律引入刑法领域,也因此带来了非刑事法律在刑法领域适用的问题。当代意义上的罪刑法定之“法”也包含了在刑法具体法条指引下而适用的非刑事法律。非刑事法律的适用也应同样遵循刑法适用的时间效力规则和刑法解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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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罪刑法定 非刑事法律 刑法 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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