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力系统腐败窝案宣判 厅级干部堕落追悔莫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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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老海,倪建军.陕西电力系统腐败窝案宣判 厅级干部堕落追悔莫及[J].党建文汇,2005(10):3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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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老海 倪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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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不详 [2]《检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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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陕西省电力系统贪污受贿系列窝案串案,9月19日在西安市、宝鸡市、汉中市中级法院和汉中市汉台区法院同时开庭并分别宣判。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原总经理王文学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其余17人分别被判刑,最高判处有期徒刑达18年。到目前为止,已有24名涉及此案的公职人员被判刑。西安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现年59岁的王文学在任陕西省农电管理局局长并兼任省农电局农网改造领导小组组长(该局改制为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后任总经理,正厅级)期间,先后14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08万元和美元61万元,其中20万美元系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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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力系统 陕西省 厅级干部 电力集团公司 腐败 堕落 中级法院 剥夺政治权利 原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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