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方人大对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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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万厦.论地方人大对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J].求索,19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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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万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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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推进,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将在地方政治事务中发挥愈益重要的作用。对此毋庸置疑。但是,近年来,有一部分同志尤其是某些行政机关首长,对地方人大行使监督权之一的工作监督仍啧有烦言,其理由是:工作监督无异于对日常工作事无巨细的干预,势必造成执行机关和首长不能独立行使权力,导致行政管理的紊乱和行政效率的低下。诸如见之报端的”市长的牢骚”,就突出表现了这种思想情绪。而在笔者看来,这至少是一种拥权自重意识的流露,或许说是对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科学道理缺乏深刻认识。事实上,地方人大的工作监督权是它权力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具有其特殊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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