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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民事诉讼中关于主管的几个问题
作者姓名:郑臣镇  徐瑞柏
作者单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郑臣镇),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徐瑞柏)
摘    要:关于主管内涵的界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没有主管这一概念,虽然在有关法院受案范围以及起诉必须具备的条件中设有“管辖”一词,规定了“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于何种情形为法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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