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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识驱动、主体吸纳与开放赋权:合作治理中多元主体关系的再思考
作者姓名:门理想  马亮  骆飞
作者单位:1. 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数据要素统一大市场背景下公共数据的协同运营路径研究”(编号:23CGL05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数字政府如何降低行政负担:面向中国地方政府的实证研究”(编号:72274203);;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面向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四川省公共数据协同运营路径研究”(编号:SCJJ23ND450);
摘    要:发轫于西方的合作治理概念已成为我国社会治理话语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实践中多元主体地位不平等的现状也引发了学界对其本土适用性的质疑。已有研究通常将该问题笼统地归因于中外国家社会关系和治理情境差异,却对合作治理理论本身缺乏反思。为控制情境差异,研究直接以苏格兰的合作治理实践为案例,发现即使在社会组织发达的西方,社会主体依然是在政府主导的合作治理体系中有限地享有平等地位和决策权。通过共识驱动、主体吸纳和开放赋权,苏格兰政府实现了对多元主体治理力量的整合。这样的机制设计建立在内生动机、成熟能力和包容环境等促成要素基础上,反过来又进一步作用于促成要素。由此展开理论反思,合作治理强调的主体间地位平等并不能超越权责对等的基本合作法则,多元主体只能获得与其治理能力匹配的地位和决策权。作为聚合最多数民众意志表达和权力让渡的主体,政府现阶段不可能也不应该从实质上退出社会治理体系的中心。相较继续执着于概念争鸣,理论界和实践界应将关注重心转移到真实折射多元主体关系的机制设计和促成要素上,二者的建构培育及互动关系才是关乎合作治理成败的关键。

关 键 词:合作治理  多元主体关系  共识驱动  主体吸纳  开放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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