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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
摘    要:江西吉安官员出狱收“压惊钱”再获刑 江西省吉安县原国土资源局干部龚伏金,曾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5年7月获准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李某为感谢龚伏金之前的“关照”,送给龚人民币l万元,为其“压惊”。2008年,龚伏金被正式释放后不久,

关 键 词:反腐  取保候审  国土资源局  2008年  有期徒刑  吉安县  江西省  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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