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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之义在于明法
作者姓名:辛士红
摘    要:“为官之义在于明法.”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省宁德市工作时,一语道破从政为官的要义.不明法不足以正纪纲,无纪纲就不能护公正,“明法”才可以去贪昧、养情操、守底线.“明法”是领导干部立身处世、为政一方的基本原则,只有将党纪国法内化为心中的“戒尺”,秉公办事、依法行事,治信仰才能从坐而论道变为起而行之.

关 键 词:明法  徇私枉法  福建省宁德市  秉公办事  法律意识  领导干部  起而行  党员干部  矛盾凸显期  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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