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垄断存续的法理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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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兴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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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室 主任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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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要做一个明明白白的消费者,除了对垄断行为发出声讨之外,更应该了解充斥于公共服务行业的垄断行为存续的法理基础,增加现代维权意识。尤其是应该了解自然垄断的性质,认识公共垄断业的弊端,并坚信打破垄断、深化改革已是大势所趋。除此,我们还应避免走入反垄断的误区:反垄断不等于反对一切垄断业;反垄断不等于反对大企业;反垄断不等于强化政府管制。本期我们特别约请了安徽、湖北、江苏三地的学者共同探讨垄断这一话题。——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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