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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不作为渎职行为的国家赔偿
作者姓名:司钦山
作者单位:江苏公安专科学校
摘    要:对人民警察的不作为渎职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受害人能否要求国家赔偿?有关机关应否赔偿?对此,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不甚明确和具体。但根据人民警察法和国家赔偿法的有关条款,结合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方式理论,可以得出肯定结论。人民警察不作为渎职行为的国家赔偿不受时间、地点和警种的制约,即它可以发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范围内的任何一个人民警察的不作为渎职行为上。

关 键 词:人民警察  特定职责  不作为  渎职行为  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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