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接待急需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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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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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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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工作职能是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告诉立案和申诉立案工作进行指导,同时负责对本院各类立案案件的审查以及对到本院进行来信、来访群众的接待、处理。当前,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的群众来访情况有以下特点:首先,各类案件的来访在程序上较难受到审级的制约。我国的诉讼法对各类案件的审判程序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当前的情况是:由于各级法院在机构、职能、装备等客观方面受到的制约,许多群众对程序法缺乏了解,片面地认为人民法院级别越高权力就越大,忽视了诉讼程序的规定和要求,出现了一些越级告诉、申诉案件,这种现象在中级人民法院以上审判机关比较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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