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企业的罚款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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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景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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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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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案涉及到如何看待企业设置罚款制度的问题。企业罚款的法律渊源是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其中第十二条规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该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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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罚款制度 企业设置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集体所有制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 行政处分 法律渊源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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