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法院:“特殊”待遇惠及10万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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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宪伟,李玉芳,焦保顺.安阳法院:“特殊”待遇惠及10万老人[J].中国审判,2011(1):9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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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宪伟 李玉芳 焦保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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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近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作出规定,凡是老年人到法院打官司书写诉状困难的可口头起诉或陈述;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法官应主动上门立案,就地审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还可以免预交诉讼费,审理、执行享受优先,判后有专人回访安阳法院针对这一特殊诉讼群体推出的一系列措施,将让全县10万老年人享受"特殊"司法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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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法院 安阳县 待遇 老人 老年人 口头起诉 经济困难 诉讼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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