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专用邮签首尾封正式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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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滨.法院公告专用邮签首尾封正式启用[J].中国审判,2011(2):103-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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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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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 2010年12月31日上午,别开生面的法院公告专用邮签首尾封首发式在人民法院报社举行。为确保刊登有法院公告的样报能及时准确地邮寄到承办法官转当事人手中,减少邮寄过程中的丢失和差错,人民法院报社从2010年7月1日起,启用了专门用于邮寄法院公告的邮签。法院公告专用邮签作为一种邮资总付凭证,配合法院公告专用信封的使用,有利于提高法院公告送达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利于提高邮政系统及法院收发人员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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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法院 公告送达 2010年 邮政系统 首发式 当事人 邮寄 严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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