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广太原临汾试点经验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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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强化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精神,推广广东佛山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试点经验,进一步探索适应我省非公有制企业特点的安全监管工作新机制,2004年,确定太原市、临汾市为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试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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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 安全 试点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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