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例美容“换肤术”的法医学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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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建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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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1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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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美容损害的法医学鉴定是我们近年来遇到的新课题。1995年我室受理了五例因美容“换肤术”造成损害而要求500万元巨额赔偿的法医学鉴定,现报道如下。案例资料五例原告均为女性,年龄为26~40岁。为寻求其达到“像婴儿皮肤似的细嫩”、“由黑变白”的效果,先后在8个月的时间里,分别接受了美容院同一种“换肤术”。术后8日内有二人发生面部疤疹合并感染,数月内有三人发现面部发红、变黑、留有褐色色素沉着,故纷纷诉至法院。1995年3月,我室邀请数位著名皮肤、美容科专家对五位原告的面部损害情况共同会诊鉴定(距换肤术后最短时间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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