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破除行政性垄断和行业性垄断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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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了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发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在今年继续破除一批行政性垄断和行业性垄断。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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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管理 整顿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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