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上门”引发的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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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小生.“送货上门”引发的官司[J].法庭内外,2014(7):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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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小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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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在现实生活中,"送货上门"是商品交易市场在长期、反复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被广大客户普遍接受的一种不成文的商业行为,也是商家为了促销而普遍采用的一种商业手段,深受消费者喜欢。但如果商家付费指派无营运资质之人去送货而发生意外,导致第三人受到伤害,责任该由谁承担?2014年2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法院对外公布了这起令人深思的健康权纠纷案,从中给出了清晰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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