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公司股东能否在遗嘱中转让公司财产与经营权?
摘    要:刘女士在工商登记材料中被记载为甲公司股东,虽然其与赵先生离婚时约定共同财产现在谁处归谁所有,但双方并未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分割、转让,亦未对工商登记进行变更,故刘女士作为公司股东,有权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虽然公司法第75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关 键 词:公司股东  公司财产  转让  经营权  遗嘱  工商登记  自然人股东  共同财产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