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器官移植的医法学探微 |
| |
作者姓名: | 纪宗宜 |
| |
作者单位: | 广东法商大学(筹)法学院, |
| |
摘 要: | 器官移植产生于 20世纪初,最初用于动物实验,在动物之间进行。 1936年,同种肾移植正式应用于临床,但是由于未能解决人体免疫排异反应,移植均告失败。直至 1954年,人类第一例肾移植术在美国芝加哥一所医院获得成功,从此开创了器官移植的新纪元。 1963年,人类第一例肝移植术成功。 1968年,第一例心脏移植术在南非成功。之后,心肺同时移植术也得以开展。近 10余年来,由于新型免疫抑制药物的应用、组织配型能力的提高及外科手术的改进,器官移植术得以在世界各国广泛开展。现在,人类已能进行角膜、肾、肝、心脏、肺、胰、肾上腺、…
|
关 键 词: | 器官移植 法医学 医学法律设想 |
文章编号: | 1004-5619(2001)01-0043-02 |
修稿时间: | 1999-01-18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