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配合 通力合作 确保公正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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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邢淑华.加强配合 通力合作 确保公正执法[J].内蒙古检察,2004(1):18-2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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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邢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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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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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这就决定了在诉讼过程中三机关各司其职,互相制约,通力合作,在工作中三机关应侧重于加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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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法》 司法资源 公安机关 侦查工作 证据制度 检察机关 侦查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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