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是稳定乡镇工会干部。当前,乡镇工会干部大多由地方党委直接任命,工会主席大多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职,部分乡镇配备了一名专职工会副主席,但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干的是乡镇党委、政府的活,不少工会干部身兼数职。有的还把年老体弱的人安排到乡镇工会任职,有的是“走马灯”式地更换乡镇工会干部。因此,我们期盼县级工会把好乡镇工会干部的“进口关”,严格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选拔懂政治、懂经济、懂法律,热爱职工群众、热爱工会工作的优秀人才到工会来。与乡镇党委协调、妥善解决专职工会干部兼管行政事务的问题,使工会专职干部专心做好工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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