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3年3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印发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评估方案》),确定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其内涵,提出从2003年至2007年将对全国所有高职高专院校进行一次全面的水平评估,要求高职高专院校要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全面推进高职高专院校建设工作。作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重要组成的公安高职高专教育在近年来有了很大发展,我国许多省、市、区的人民警察学校相继升格为警官高等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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