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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职再就业,享有劳动关系待遇吗?
引用本文:杨学友.停薪留职再就业,享有劳动关系待遇吗?[J].公民导刊,2014(7).
作者姓名:杨学友
摘    要:正因乡医院经营不景气,张阿姨自愿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后到个体医院上班。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日,张阿姨要求个体医院支付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金、补交社会保险。个体医院以双方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法律会支持谁呢?

关 键 词:劳动关系  医院经营  法定退休年龄  博爱医院  劳动合同  乡医院  养老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  退休待遇  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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