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关于醉驾规定之缺陷分析——兼论醉酒驾驶行为入罪的错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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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玉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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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政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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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有效遏制因醉驾导致的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行为入罪,但《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关于醉驾的规定仍然存在删除了醉酒驾驶的情节限制要件、醉酒驾驶的交通工具和犯罪场所没有与交通肇事罪有效衔接、对危险驾驶行为的范围界定过窄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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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缺陷 行政法规制 看守所爆满 侥幸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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