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去年以来,某些机构开始发布中国休闲城市(30个)、中国特色休闲城市(10个)、中国最佳休闲城市(10个)等。这些发布与我社已经连续5年的中国十大休闲城市、中国十大特色休闲城市、中国最佳休闲小城等推选的名称如出一辙。此等同名同质同类的评选行为,严重违背了应有的职业道德,违背了保护知识产权的精神,容易混淆公众视听,误导公众对中国十大休闲城市和中国十大特色休闲城市的认知和判断。《小康》杂志社就此事与其多次交涉,劝其予以更正,至今没有得到积极回应。对此,我社正式予以谴责,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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