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市政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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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渝市政委[201 1]163号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局(执法局)、北部新区市政局,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相关要求,我委制定了《重庆市市政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以下简称《基准(试行)》),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并登记备案(渝文审[2011]4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准(试行)》中的附件《重庆市市政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是根据《基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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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事务 法制 裁量权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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