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调解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
| |
作者姓名: | 边敬斋 周万玲 |
| |
作者单位: | 全总法律工作部(边敬斋),全总法律工作部(周万玲) |
| |
摘 要: | 协调好劳动关系对发展生产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务院1987年颁布的《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我国处理劳动争议有三个程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人民法院审理。企业调解是处理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线,它适应我国劳动关系变化了的新形势,符合劳动争议的性质、特点,在协调劳动关系中起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使劳动关系变得多样化。随着经济体制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化,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机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