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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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庆保,张艳.对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反思[J].知识产权,20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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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庆保 张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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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华北电力大学法政系 2. 华北电力大学政教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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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采用具体列举的立法模式,并将其适用的对象限定于著作财产权,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社会与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未来应将其适用的对象扩充至著作人身权,改采概括加列举的立法模式,制定合理使用的一般条款,修订现有具体列举条款,增加新的具体列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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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著作权 合理使用 适用对象 立法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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